从民国初立的“壬子学制”到1922年“壬戌学制”,再到《中华民国学校系统》的变迁,近代中国数次学制的变更,在狭义“学校即教育”的观念支配下,学校教育以外广泛的社会教育,仅作为“补学校教育之不逮”,被摒弃在国家教育体制之外。“年来许多人感觉社教在中国学制系统上无地位,以致她的目标与实施均难确订。”[3]社会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法理性”地位的缺失,成为限制社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卡夫丁峡谷”。在这种情势下,如欲推动社会教育向深远发展,追求社会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合法地位成为必然选择,变革学制系统的呼声日高,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成为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