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地位问题,归根到底是如何妥善处理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学制中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地位是各派制度建设的根本区分点。“自从近年来社会教育或民众教育异军突起,所谓教育制度问题已渐具研究价值。因教育行政当局不能有明白的认识,实际从事事业者又各怀成见,已不觉的陷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争正统的状态。”[33]而各派的分歧,实际上是对移植西方学制体系下的学校教育和中国传统学校教育、西方社会教育和中国传统社会教化关系的不同角度的深度思考。
联络派认为,社会教育是“正式学校教育的补助教育”,是为了补救正式学校教育的“不浅易化、不实用化、不简单化和不经济化”的弊端。傅葆琛认为:“民众教育的产生,即为补助正式学校教育之不逮。……但是我们要明白,民众教育不过是正式学校教育的补助物。所以正式学校教育是干路,民众教育只是些枝路。”他注意到西方强国增加义务教育年限的趋向,认为社教界“不应当劝导他们舍大路不走,去走小路”,这样才能使国家的学制体系承担起普及教育之责。[34]这种改造方案,在当时努力争取社会教育独立地位的社教人士看来,是“将富于弹性的社教附庸于机械和呆板的现行学制”,认为社会教育以“这一点寄生虫地位而获得发展,决不可能”,认为学制改革“决不可畏怯不前草率行事”。[35]联络派的“保守”招致了众多批评,社员顾岳中1948年出版的《民众教育》中论及此种制度设计,用了“已成过去”[36]四字一笔带过。
陈礼江以社会教育司职掌所限为依据,指出“社会教育是学校以外的教育,或说正式学制系统以外的非定式的教育”[37]。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性质、对象、内容、方法和督导等方面都存在着区别。“设置独立社会教育学制与现行学制并列”,反映了人们发展社会教育的强烈要求,代表了不少重视社会教育人士的意见。当然,社员许公鉴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这种改造方案表面虽是一种“轰烈的作为”,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原同为全民教育的各一面,二者分工并进原无不可,若要分道扬镳,殊为不该。在教育系统上而竟各自独立,未免不通”。况且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已有互相敌对的倾向,若再显然分离,势必互相嫉妒,彼此排挤,多生阻力,发展更难”,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愚莫逾此”。[38]这些分歧没有阻碍陈礼江的积极性,在担任社会教育司司长期间,大力宣扬其主张,1936年10月在视察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期间,还特别为学生作了专题讲演。这种方案获得“上下沟通、左右联系”“实施和行政打成一片”“兼容并包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时评,在1939年第三届全国教育会议上其核心精神被采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