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教育人才培养问题,社教社历届年会均有相关提案出现。与其他社会教育基本问题提案最大的不同,是提案人主体并非来自社教人才培养机构的教授们。第一届至四届年会,相关提案19件,仅有两件是由高校教授提出,其余17件均为地方社会教育机关代表所提,尤以第二届年会为最,该届年会的8个提案人分别是江苏省立徐州民众教育馆、福建省立民众教育馆馆长张永荣(2件)、山东安邱县立民众教育馆馆长刘德芳(2件)、陕西省立第一民众教育馆馆长刘宰国(3件),最后合并形成决议“呈请教育部通令限期设立社会教育人才训练机关案”,提交教育部被转饬各省市施行,影响很大。由此可见,社会教育人才培养问题已成为地方社会教育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决非社教专家的理论臆断,而且,地方社会教育机关代表基于教育实践中积累的种种疑问而形成的提案,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年会以此为基础形成的决议,其解决办法不仅可以应用到地方社教工作中去,而且为社教社知识精英们理论建构提供源源不断、新鲜切实的基层资源。为清晰起见,笔者专门列表如下。
表5-5 社教社历届年会关于社会教育人才问题的提案一览表(1932—1936)[100]
从表5-5可见,社教社第一至四届年会有关社会教育人才问题,地方社会教育机关代表异常活跃,提案人地域遍及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江苏、山西、河北、河南、湖南等地域,除省立、县立民众教育馆馆长、干事、编辑外,提案人职业职务还包括市立师范学校民众教育组主任、私立流通图书馆馆长、无锡西溪英文馆馆长等。如此地域广阔、具体工作不一的代表们,从各自工作实践出发,针对同一问题提出不同途径、方法和进度的解决方案,19件原提案中,14件是呈请教育部或中央,4件涉及社教社自身,1件为其他。就社教社自身提案看,不论是上海市立新陆师范的许其仁希望社教社建议各省市分别筹设高中程度民教师资训练班,抑或江苏省立俞塘民众教育馆的陆盖请本社直接设立函授学校来满足各地社教人员进修培训,还是河南省立民众教育馆沈世祺、丁明德联名提议“由本社拟定社会教育人才训练机关课程标准案”以及福建龙溪县立锦江民众教育馆的郑式亚建议“本社设立社会教育研究所”,不难看出,对于地方社会教育机关人员来讲,他们对社教社几乎看作一个官方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一个学术团体。从表中可见,地方社会教育机关代表与由知识精英们组成的审查委员会视角、观念存在着张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对社教社的定位,陆盖提案经审查为“本社暂无设立函授学校之经济能力”、郑氏提议直接被列入“不成立不讨论或保留”之列,惟有对于沈、丁二氏提案,理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推陈礼江、孟宪承、杨效春三社友拟定,由陈氏召集”[101];第二是对高中程度的民教师资训练班,经过大会讨论,“不必附设高中班”审查意见被取消;第三是将培养社教人才机关如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等升格为国立。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届年会林宗礼将第二届年会提议重提[102],就明定民众教育课程为各级师范必修科目案再次呈请中央,可见社教社对社会教育人才问题有异乎寻常的坚持。